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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
作者:档案馆编辑 2017-12-22 09:18:26 来源:

  为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省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服务法治龙江建设,根据《全国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和《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 弘扬档案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档案工作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为我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效服务法治龙江建设。

  工作目标: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档案法治实践成效进一步凸显,各级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全省档案工作者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全社会档案法律知识普及程度明显增强,全省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和来我省考察工作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针对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广大档案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档案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引导广大档案工作人员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档案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学习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系列档案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档案政策法规汇编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明确应当履行的文件材料定期归档和档案按时移交进馆的法定责任。做好档案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掌握档案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档能力。学习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提高信息化背景下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发现并及时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国家档案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制度,将法治元素融入各级各类档案馆规划中,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提供便捷的档案信息查询服务。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繁荣档案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传播档案文化,讲好档案故事。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六)推进依法治档全方位多领域深入开展。坚持档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依法治省纲要(2005—2020年)》,深入实施全省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在重点档案保护开发、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利用等方面,严格依法管理,保障档案事业在法治化的轨道上稳步发展。通过档案法治建设,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广大农村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公民的意识中,树立依法形成档案、保护档案、用好档案的自觉,引导和培育符合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要求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档案信息的支持与保障。 

  三、工作措施

  全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七五”普法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立普法年度重点项目,开展《档案法》颁布30周年纪念活动,宣传新《档案法》修订精神,组织针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法(系列)专题讲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和机制,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各级档案部门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工作创新。坚持将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6·9”国际档案日、重大纪念日、档案法治宣传月(周)等契机,通过举办大型展览、拍摄纪录片等途径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并运用微信、微博来提高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四、具体要求

  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档、促进全省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身参与,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推动档案“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各市地要把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推广交流和宣传报道。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高度重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人员配备、定期培训、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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