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服务流程
作者:管理员 2017-12-11 10:14:23 来源:
(一)申请。利用者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查阅内容、查阅目的,并根据要求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
(二)检索。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电子目录或纸质目录检索所需要的信息。
(三)借阅。将检索到的结果交给工作人员核对,工作人员填写调卷单。有数字化全文或缩微胶片的档案及政府公开信息可当场阅读。未数字化的档案原件须从本馆一、二处库房调卷,请耐心等待。
(四)归还。档案原件仅限阅览大厅内阅读,离开前必须保持档案原貌并如数归还。如需保留下次阅读,请当面说明。
(五)复制。如需复制、摘抄、拍照等,请如实填写《复制摘抄档案申请表》后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